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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念你,在無聲的夜裡,光纖取代輪迴,回到不久的從前,你我相識的岩岸邊。你對我伸出手,我將手交給了你,你一把將我拉了過去,從一塊岩石,到另一塊岩石。

其實,我並不需要你的援手,我自己可以……跳不過去也可以爬過去,只是不太好看而已。就為了不讓我狼狽,你將我拉了過去。你一直都讓我保持著優雅,我想,這是真正的紳士風度。

我一直記得那天你的手,還有我的猶豫。你穿黑色牛仔褲,還有褪了色的紅色馬球衣。我穿了一套藍底白點的洋裝。那一天風很大,你還幫我撿了幾次帽子。我仍記得那天凌亂的長髮、還有一身飄飄的衣衫,你對著猶豫的我,毫不猶豫的伸出手來。

曾經看過一幅油畫,描述開墾澳洲的先民,男人把妻小安置在樹下,他自己去砍柴打獵,天氣很熱。也曾有人把我安置在冷氣房,他自己一人在烈日下割草,載我到咖啡廳喝下午茶,等他工作下班。

這是澳洲男人對你的愛,我不知道這般廉價的愛情,有多少人會感動?

我就是那個沒什麼品味的女人,曾經愛上一個粗糙無比的男人。應該是說,我讓他愛上我,因為我知道,他會有那耐心等我,慢慢愛上他。

沒有人了解我的愛情,我的愛情很平凡,平凡到略用心機,就顯得醜陋無比。


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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