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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覺得,臉書真的沒啥好看的了,是自己脫離原有的社交圈已久,看著那些不關我事的分分合合,只感到慶幸,不必再聽那些八卦。

朋友間有事件發生時,相挺是常情,但是走到這年紀了,還會有什麼駭人聽聞的?不都是男歡女愛這類的事?那種事兒就不計對錯的相挺,有時候到頭來還變成豬頭。這厢家暴當然令人義憤填膺,然後被打得半死的,最後還是又回去床尾苟合,請問義氣何用?

感情的事最忌一廂情願,朋友間的義氣相挺也是一樣。

我知道原本就存在的三角關係,然後我也聽說了劈腿家暴這些事件,受邀自立門戶的新舞蹈社開幕舞會也去了。然而,如果有一天我又想回去跳舞,我還是想回去你們口中的『那個男的』那邊,因為他一開始就是我認定的舞蹈老師,他的私生活不關我事。而我如果真回去那裡習舞,一定有人會不爽或是不以為然吧?請問這樣的人際關係是不是很幼稚?

寫到這裡,其實我也是很幼稚的,我看不起的人是絕對跟他涇渭分明,這是不是也讓我們之間有所交集的相關人為難?是關他們屁事?就是屁事,所以才這麼討厭、又討人厭吧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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